提问

我和公司打官司,仲裁我赢了是非法解聘,然后我又起诉了别的事项,经过开庭我们双方达成了调节意见,并且签字了,在我签字后关于提档一事上又有了分歧,公司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说明书上》写的理由是公司提出——不胜任工作,让我签字调档,我不签,公司说那就别想调档了,因为协议书上写明我在5日内不配合公司调档,后果我自行负责,可是这个理由我要是签字了不就代表我承认了么,以后就不好找工作了,一直在档案里,我该怎么办?

天津-河东区 发表于:2015-04-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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