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时候,开发商宣称双中庭,楼王,所以当时售价高于其他楼栋。在一期规划图,宣传单,现场沙盘都表现出双中庭。现在开发商通过修改总规划,通过政府规划局的公示(业主不知情),然后修建二期,在先前总规划的楼王一侧中庭位置,修建了一栋楼,由此原来的双中庭楼王不复存在,并且现在距离要修建的房子间距,采光,绿化都有一定影响,最主要是先前因为双中庭给了高价。请问这个案子怎么处理好?
人
发表于 2015-04-24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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