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有个亲戚在水利站工作30多年了,一直是临时工,2000年以前一直是政府给开支,2000年以后由水利站开支,到现在工资一直是500元,请问,我们想要求补工资,请问有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水利站签字了,不给钱,这个东西能作为证据吗?

辽宁-阜新 发表于:2015-05-22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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