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前年开始做的一个酒店,我从承包方接下来的安装工程,由于他们去年中途退场,还有8.3万未支付于我,合同上写明,安装打压试水后二十天支付完所有。第一,由于他们中途退场,是否按照他们当时退场时做的部分结算?第二,现在承包方电话打不通,但是结算清单与余款都盖了承包方挂靠公司公章,我是否该起诉对方挂靠公司?第三,由于起诉需要律师费用,我已无法拿出五千多的律师费与诉讼费,可否个人申请诉讼?

安徽-安庆 发表于:2015-05-23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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