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入职的时候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月薪一万多)其中试用期2个月,现在已超过试用期27天未转正,理由说与公司的要求有差距,不能胜任工作,今天人事给我发了两张表让我填好主动离职,请问我能填吗?按道理说公司算是辞退,他们合法吗,有补偿吗?

河南-郑州 发表于:2015-05-29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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