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15.10.19我在家待业中,一个公司的法人(公司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找我说有一个工程,问我能干不,又问了部分报价的事情,然后他把这个工程接下来了,问我是150一天给我工资还是3/7分账,最后领到手的钱都差不多,过年给我发的福利,这期间有其他的活我也去帮忙去做,不管理,跟正常的员工一样,2015.3.21我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脚手架倒了我从上面摔了下来,住院期间他说的补偿我全部医药费加两个月的工资每月3000元,现在我出院了找他协商,他却说这个工程是我俩合伙包的 只承担一半的医药费,我一直没有承认是合伙,我感觉是雇佣关系,伤残鉴定是十级,我做了一个协商的清单一共60000左右,我知道他不会给这么多,我的底线是4.5w,不知道合不合理

山东-枣庄 发表于:2015-06-05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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