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家住在永宿路边(距路有50米)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了房子(2007年办的宅基证)。还没来及搬入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强行拆除了。他们说是双违,不仅没有赔偿,连个说法都没有。请问我建的住房属于双违吗?农民挣钱太不容易了。如果属于双违,不给赔偿我没话说,如果不是违章建筑,请各位领导关注一下这件事,谢谢。相信我们中原大地有青天! 他们拆房子时,我拿了宅基证复印件给他们看,他们看都没看,就说是假的,不让到房子跟前去,去就带走我。他们还说:“去你们乡里找领导,如果领导说不让拆就不拆。”我到乡里就没找到领导,回来时房子已成废墟。再问他们,他们说只有宅基证不行,还要有规划证和准建证请问在农村建房需要有规划证和准建证吗?如果需要,农村的房子就拆完了。难道基层政府关注“民生”是这样关注的吗?  请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这件事情,谢谢!!!

福建-厦门 发表于:2015-06-05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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