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属福建某建筑公司员工(没劳务合同、社医保),2013年9月10日被外派至内蒙古某建筑工程。该工程属福建人承包的,并挂靠该公司资质进行承包施工。 2014年9月2日从内蒙古回来。回来的原因是因为建设单位没有资金投入,进度无法正常支付,这导致了承包人无法支付工人工资和材料钱发生了闹事。 我回来后总共应付我工资6万,实际支付了2.9万。 问题一,我的工资该有谁支付?是公司支付还是承包人? 问题二,如果是公司或者承包人支付我该如何保证我的权利? 问题三,由于没有劳务合同和医社保,无法证明我是被雇佣。但每次讨要工资电话和谈话我都有录音,可否当证据到劳动局申请仲裁?

福建-厦门 发表于:2015-06-14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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