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劳动合同签了两年3个月,其中三个月的试用期。现在公司要我去外地工作,和现工作地有2千多里路。我不同意。公司就以我劳动合同到期,和我协商无果,说是因我个人原因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请问我能争取多少补偿?(合同6月底到期,是25号通知30号让我走.

安徽-黄山 发表于:2015-06-27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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