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在安徽工业大学食堂工作了13年半,现在单位把我解聘了,单位一共解聘了有40多人,但是它的赔偿是按照安徽省最低生活工资标准1040赔偿的,就我个人是1040乘以13.5年然后它是2倍赔偿的,请问这种赔偿对吗??

安徽-马鞍山 发表于:2015-06-29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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