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从部队复员回家以后,在广西天峨县龙滩水电站打工修拦河大坝工地属于广西武警水电支队天峨县龙滩武警三支队,于2005年底出事故造成我残疾住院,到2006年夏季才出院回到老家,在这期间,工地老板《民工老板》支付了一切费用,最后赔偿也是民工老板赔偿,武警部队一直没出面,我现在由于受伤没办法参加劳动,生活来源成了极大问题,请问我现在能找武警部队讨要说法吗?

四川-成都 发表于:2015-07-06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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