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父亲在14年1月份遭遇交通事故,派出所的责任鉴定书对方是主要责任,我父亲是次要责任。当即住院,14年5月份出院,出院时腿上有钢板未拆除,15年3月份到医院去把钢板拆掉的。中间每隔两个月有到医院去复查,但是最后次拿钢板时没有住院,请问下有诉讼期限有一年的这个说法吗?我们现在请律师打官司是否过了诉讼期限?

江苏-南京 发表于:2015-07-06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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