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辞退一个签劳务合同的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谈?有什么依据?不是劳务公司,是我们自己找的临时工,但是干了三年了。
人
虽然你们说日临时工,但现在法律上已经没有这样的说法,贵公司与其关系是劳动关系,应当支付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社保没有为其交纳,还应当为此人补交社保
发表于 2015-07-23 10:41
向TA提问这种情况一般赔偿较少,赔偿三个月工资尚可,最好协商解决,另外作为公司有很多对外的法律关系建议聘请一个常年法律顾问,一般我们所会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实际工作量优惠收取5000-20000的顾问费。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1891300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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