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我们加班,我们拒加。就说要开除我们,我们加是没有加班费的,请问他这样合法吗,合同上也没规定加班要自愿?
人
发表于 2015-08-18 11:48
向TA提问加班是需要征得劳动者同意的。根据《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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