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律师你好:事情是由今年4月20日并班调岗引起,说并走的人去二厂培训,公司HR提出异议把2年以上的员工安排到另一边,问我们怎么被并出来了,当时我们好多人都说为什么把我们并走,然后公HR就说产线领导和我们谈好,就沒有安排工作,在23日生产线上的领导和我面谈 问我去二厂培训有什么要求,我说在分配岗位时征求个人意见,有面谈记录,公司HR没同意,也沒有安排我工作,直到6月9日中午又和我面谈说要么回线上,要么算旷工,从下午12.55分算,有视频为证,6月11日上午公司HR就和我解除合同,事实上只有2天。公司规定是连续旷工三天解除合同,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福建-厦门 发表于:2015-08-19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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