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和公司签订的合同上有一条内容是: 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及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或变更员工的工作内容。公司可根据其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员工考核情况,以及员工的工作年限、奖罚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员工的工资水平,但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请问公司能不能以此为依据将我调岗? 我是拒绝调岗的,因为新岗位环境差、待遇也降低。 该条文是否可以理解为无效?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15-08-28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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