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北的,通过东北人力资源介绍来到江苏省宜兴这里应聘,到这边人力资源通知我等通知有招工就叫我去,我在这边等将近半个多月了,钱都花没了,我就像介绍工作的人结了800今天有我的老乡女的去面试出来说要工作满四个月要不然就要扣违约金600,我不想在这干了有没钱还老板钱,和老板协商我去别的地方打工还他,他要是不同意我这是触及法律诈骗行为吗?
人
发表于 2015-11-26 21:43
向TA提问您好:
不构成诈骗。
再见。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