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小公司业主一名, 另外一朋友 他在同行业其他公司工作3个月时间。然后最近找工作想把最后一份工作时间写长一点,就跟我说写在我公司工作了一年多时间。他现在工作找到了刚上班。他上班的公司要对他背景调查,然后要他提供最后一家公司离职证明加盖公章。现在那朋友要我帮他盖公章, 哪位朋友能告诉我,这样做好不好。明显伪造信息会有一些什么后果责任吗?
人
发表于 2015-09-14 18:12
向TA提问如果是为朋友出具证明,不涉利益,看个人选择。若是在法律上看,此举肯定不合法,另外可能有法律风险,如劳动法方面。当然这种证明若仅用在求职方面不大会有直接责任,但若证明用作他用,比如在保险理赔中,利益关系会比较大,责任风险相应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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