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我们是一家驾驶培训公司,我们公司有几名教练员,私自将我们公司的营运教学车辆开走,至今已经近2个月了,教练职员的理由是因为6月份有一个月我们的工资迟发了3天,然后其中有一个教练员就以我们拖欠工资为由,到劳动仲裁起诉我公司,之后就将教练车辆开走,电话,邮件,短信通知其规范均不予理睬,现在我司已经在龙岗区公安局报案并拿到报警回执,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公司是否可以去劳动仲裁申请强制解除跟他们的劳动关系?
人
发表于 2015-09-26 18:51
向TA提问私自开走教学车辆涉及到职位侵占行为。可以去解除与他们的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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