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6年末到09年12月31日,一直没签劳动合同在市里某国企单位工作,单位从我06工作开始到现在一直给交三险(医保、养老、失业),2010年到现在被原单位待岗处理(待岗理由是我3年未考下来一个证书,单位要求我回家复习考证并承诺考下来后用我),人事档案一直在原单位,现在我证书已考下,单位说不缺人了这个我没意见,但是我前天打电话要求去原单位取一卡通(劳动局说一卡通被原单位取走),单位突然说可能要清算保险并终止劳动关系,现在我想咨询各位律师,单位如果真的给我不交三险了合法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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