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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施工单位维修管理,有一户别墅地下室为毛坯,业主在收房时没验水,在装修时发现地埋污水主管道堵塞,随即我安排工人进行维修,完成后小业主要求我赔偿损失,维修工期约为20天,其中约7天业主拒绝维修工人施工,在维修期间装修公司同时施工,实际误工约4天,但当时没留下证据,现在小业主要求按20天误工索赔,请问合理么?

辽宁-大连 发表于:2015-10-14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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