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要求县教育局归还我被窃取的教学岗位 我研制的新型教具被市、县评为优制教具后,县教育局长指派我去组织生产该产品,因投资合作方在外县,经县、乡、校三级组织研究决定:为了保持我的教龄和日后的返校,给我办理了停薪留职,在此基础上,我接受了组织安排,离校投入了生产。任务完成后,新的领导班子久拖至今不给我 办理上岗手续。其主要原因是:离校前我已被评为 公办高级教师,在我离校后去组织生产教具的一年中,教育局主管领导将我的档案搞了移花接木、张冠李戴,销毁了我教育局的档案。我现在持有省教育厅和乡、校证明我是特级教师、高级教师以及停薪留职的证明材料和学区、学校主办当事人的证言证词。除了教育局外,我该向什么单位、采取什么方法投诉?

河南-焦作 发表于:2015-10-21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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