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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成公司过年期间人力储备,现针对员工离职做以下调整: (一)有离职安排的员工,在公告后三日内提出离职的,按原要求,提前一个月申请即可; (二)三日内未提出离职申请的,在年假前有离职需求的,一律要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否则按急辞工办理求各位大神帮确认此规范是否合理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5-11-03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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