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在我生父去世六年后再次找了一位姓刘的男士,并且我们共同生活5年之久。虽然感情非常好但是母亲与继父并没有结婚证。 我母亲和我生父以前就经营香烟生意,并且挣了一些钱。我继父离婚协议上写明将第一次婚姻的婚后所得都给了女儿,而且女儿的扶养权归母亲所有。 我母亲和继父在一起之后五年间就陆续投资我继父股票户头80万。由于股票行情不好,80万只剩下50万。 我继父把关于他的所有的股票密码都告诉我。在继父突发脑干出血死亡后。继父的两个弟弟便一直到我家骚扰。索要财产。并且要走法律渠道获得这个财产。 在继父死亡后我便把钱从股市取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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