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去年公司派我出国,出国前让我签了三年不能离开公司的合同。合同里写的是我公司会派遣员工出国工作的机会,是对员工的培训。如果提前离开,规定了一些赔偿的细则,但是实际上是国外项目忙不过来,我过去是帮助他们工作,和我在国内工作内容相同。然后公司请国外第三方机构帮我们租的公寓,价格蛮贵的,比他们市场价高,租金是公司承担的,公司还帮我付了机票,经济舱的。然后这三个月我在国内之前的工资没给,给的是国外的工资,当然比国内的高。吃饭车费都是自理的。现在我想离开公司,如果辞职,需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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