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5月入职,于2011年11月在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已认定为工伤,2015年5月25合同到期但当时我在休产假,6月份产假结束回去上班提出工资调整才续签合同,一直到9月25跟公司协商终止劳动合同,公司赔偿了五个半月工资和每天一小时哺乳假工资,离职时伤残鉴定结果还没出来,工伤还未结算,故社保是我个人承担在续交,本月工伤社保已结算完,想咨询一下公司方面是不是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要拿,这一部分和之前解除合同的赔偿有关系吗?当时离职的协议并没有涉及到工伤赔偿这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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