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本人是一名私企办公室职员,因本人疏忽遗失了公司一名贵州籍员工的身份证,本人已向当事人赔礼道歉,也打算带该员工去我们当地派出所先给予办理暂住证方便其购票上车,等他回贵州老家办身份证的费用我都可以承担。同时也告知到时候可以到动车站窗口再补办临时身份证。可是该员工不依不饶,根本听不进去,不愿意去办什么暂住证只要他的身份证。不仅如此还在我办公室大吵大闹,言语嚣张还说要叫老乡过来如何如何。。。然后说我要对他丢失身份证进行赔偿5000元,后来好说歹说降到3000元。本来我的意识是给他2000够他回家了,但是他无理取闹硬是要3000元。好来无奈之下只能给那员工3000息事宁人,对于该员工的行为够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广东-广州 发表于:2015-12-04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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