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在上海当建筑架子工,被水泥工所开机器压伤,右大腿有钢筋插入伤口伤口约6cm深,缝一针,已经愈合,右脚根骨骨裂,现在打上石膏,一直不能 活动,医院说1月4号拆石膏,医药费公司已出,但是没有请人照顾,公司答应拆石膏后进行伤残鉴定,我想请问这种伤情构成几级伤残,如果不构成伤残我可以要求公司哪些赔偿,在上海地区大概可以赔偿多少钱?
人
发表于 2015-12-15 14:17
向TA提问人身伤害的赔偿项目有伤残赔偿金、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费、医疗费等费用,前面四种费用都是需要经过鉴定的等级来计算金额,还要区分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营养费的标准30-40一天,误工费按照工资标准,护理费50-60一天,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的赔偿天数都是根据鉴定计算。至于您父亲的伤残达到何种标准律师的估算不准确。具体详情可来电咨询,15800962601,王律师。
发表于 2015-12-15 14:25
向TA提问60周岁及其以下 城镇:47710×20×伤残系数(十级伤残为0.1,九级为0.2,依此类推)
农村:21192×20×伤残系数
61—75周岁 城镇:47710×年限×系数 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农村:21192×年限×系数
75周岁以上 城镇:47710×5×系数
农村:21192×5×系数
如果不是劳动合同关系,按照劳务关系处理需要认定事故产生的责任比例,建议保留好相关报警记录、证人证言、医疗费票据。
此种人身伤害案件,聘请律师的费用也可以主张,另有精神损失费。一般十级为5000 等级越高可请求越高,最高不超过五万。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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