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们公司09年被韩企收购,债权债务工人全部接收,今年六月份,公司不行了,工人全部放假,工人可以离职,给补偿,在老公司的工龄也算上,当时出了公文,合同到期的也是按公文补偿的,现在换了总经理,下了个公文,要从08年开始算工龄,未和工人协商,他们说这是按法律条文走的,请问,如果我们走法律途径的话,可以胜诉吗

山东-泰安 发表于:2015-12-24 15:46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共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泰安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