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点问题:年前公司因经营问题与我们多数员工解约了,签了赔偿协议,答应在1月30日前付清我们的赔偿款,但至今一毛钱都没有给我们。那我们所签的协议书是否可以视作无效,我们是否可以重新按照劳动法N+1要求公司赔偿
人
发表于 2016-02-18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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