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好,各位老师们:我想请教一个问题,我单位有一位员工由于工作能力问题,不能胜任原岗位,后来公司给她调整岗位,她不服从岗位调整,说其他的岗位她都做不了的,还说之前面试就是这个岗位,公司不能随便对岗位进行调整,但是劳动合同签订的时候白纸黑字写的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的工作能力调整岗位,她现在已经离开公司,离开之前写了一个辞职书,说公司是对她辞退的,公司领导没有批准她离职,她就离开公司,她要求公司赔偿一个月工资,我想请问她的请求是不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请各位老师给予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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