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在菲律宾被菲律宾人诈骗1万美金,当时我并不知情,后来回国一段时间后才发现这个事情。我现在手上握有一部分当时汇款凭证和当时那个诈骗犯的短信记录和银行卡号记录,诈骗犯的护照和当地身份证。我回国后本来打算2016年4月份去菲律宾找当地警察局报案。但是最近我发现诈骗犯已经在今年年初嫁到中国来。按照她亲戚在Facebook和她的Facebook的照片记录里,估计诈骗犯现在已经嫁到湖南的一个县城里。我现在人在中国,在2016/02/18号的时候去我所在的当地派出所报案。但当地派出所因涉案地点不在管辖范围内不能立案。我后来又询问本省的侨外也无法取得帮助。我这边想咨询一下。如何可以让中国派出所对此类案件进行立案。需要哪些资料才能处理此类案件。
人
发表于 2016-02-23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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