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防城港认购了一套房子,先签订认购书交了2万定金,后来因为开发商没预售证没有签正式的购房合同,和第三方签订了合作建房合同,补交了15万多,首付一共17万2,房屋总价60万. 现在了解到那里二手房转让价格只要43万左右,户型一样,现在也没签购房合同,现在不想去签合同贷款了。不知道能不能拿回我的首付款? 合作建房合同违约责任写的是如果我违约,已交付的首付款不退。
人
发表于 2016-03-08 10:41
向TA提问开发商没预售证,不能预售房屋,包括收取购房定金。开发商的行为属于商业欺诈。你完全可以向开发商要求退回首付款及其利息,并可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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