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父亲在以前的国营单位上班,后去世。留下两间房产,现母亲尚在,本来是子女一人一处,但现在女儿一方只负责母亲每月一百元,母亲是农村人,年老多病,无生活来源,母亲现跟儿子生活,儿子的一处房产现在在母亲名下,母亲要求女儿的那处也归到她名下,生活费不要求女儿支付,能胜诉吗

四川-乐山 发表于:2016-03-07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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