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税务局通知我补交个人所得税,但是去税务局查询之后发现是以前老单位用我的身份信息造成我领双份工资,但是我本人并未继续领老单位的工资,我已跟税务局申明了,对于老单位这种行为我可以申请赔偿或者别的什么吗?

江苏-南京 发表于:2016-03-12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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