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4月1日找到了“西宁诚为本广告策划”的帮我做一个门头,我两协商,我出七千元,将我铺面的门头做成与“交通银行门头”一样的款式,我先是预付了4200元,总价的60%,然而在其做到一半的时候发现自己用错了材料,做不出那样的效果,说是要我加钱,他要换材料,我不愿意,于是他说:门头我不加钱,门头他就不做了!我两一来二去的闹着,直到现在,他干脆直接给我说门头他也不做了,钱也不退了,你出的4200的钱,这个钱的活儿我也刚好干完了!因为这事儿,我两甚至闹到了派出所,派出所说这事儿他们也不管,现在弄得我是左右为难,不知该如何是好。不知这个可以提起消费者维权程序吗? 我两虽未签协议,但以上我两协商过程都有证人在场!

福建-厦门 发表于:2016-04-04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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