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想资讯下你,我个朋友与个女孩接触两天后他开房了,女孩是末成年,有十六七岁,是自愿的,只后才知道听说有点点精神病。男方是成年人二十一二岁,是女孩自愿的,但没有性接触。 警察局做过口供 调查以后没有任何性接触。 然警察局说没事可以回去了, 但女孩家长要求精神损失费一万块, 要不然就到法院控告。 我想问他要一万合情不!!!

湖北-仙桃 发表于:2016-04-16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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