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5年11月份中旬左右入职了江门高新区的一家电子公司,名叫江门美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当时入职公司老板名叫王德武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承诺试用期的工资为6K,转正后的工资为8K。最开始每个月的工资都是隔月月底发的,一直到2016年3月下旬,王德武老板以公司经营不善,每月都在亏损为理由说是要放假一个月。我个人认为不妥,所以在清明节过后提出了辞职。但是该公司老板王德武迟迟没有将2,3月份的工资发给我。我咨询过其他同事,他们已经收到了工资。于是我给他打电话咨询什么时候可以将工资发给我,他说过几天。过了几天我再给他电话的时候,他说我在职期间未能完成公司交代的任务,所以没有工资发。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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