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大人,你好, 我在2013年年底购买了苏州工业园区的一个使用权商铺 当时只有一份合同,没有产权证 大概的内容就是按年化收益率10%支付利息,然后第二年,第五年开始都可以回购 当时因为是期房 一直在建造当中,结果在2014年八月份开发商资金链断裂 这个项目彻底烂尾了 去年三月份公安经侦大队正式立案 因为这个项目当时剪彩的时候很多大领导,书记都在现场,电视里也播放了,上新闻然后我们老百姓就冲着这个去购买了他的商铺 当时不是搞金融创新吗,说是新的一种融资方式 后来我们投资人报案,公安局介入 经侦大队提交检察院,检察院已经到了法院 差不多将近两年时间了 去年11月份维权的时候跟我们d区的政法委书记见了个面,当初答应说是五一前给个彻底解决,但现在马上劳动节到了什么说法也没有,房子还烂尾根本就没有看到蛇希望,您看我这个案件该怎么处理呢?
人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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