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在张店新华医疗上班,毕业应聘过来的,当时给了2600的安家费,说是2年之内离职需要交回。还有公司过节会有过节费,但是3个月内离职的话,需要交回。我想问一下,这个已经发放的过节费和安家费是否有权利收回,如果我不想交,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福建-厦门 发表于:2016-05-05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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