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本人河北省人,在江苏读完大学后通过三方协议进了江苏的一家建筑公司,并和总公司签了3年的合同,实习期6个月,被分配到分公司项目部工作,在实习期间分公司领导要求每个大学生员工都要签署一份承诺书,内容大意为“如果本人提前离职,工资按150元一天计”,本人工作了两年,今年年初辞职了,走的是正常辞职手续,提前一个月打报告,工资也结清了,去年200元一天,但是办理离职证明的时候分公司领导以我提前为由要我把多开的钱退回去,我该怎么办

河北-唐山 发表于:2016-05-1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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