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动法律方面的问题 本人现任仓务主管,现在部门从深圳搬迁到东莞。公司将我调动至其他部门。但是个人不想去,请问我要怎么解决?可以拿到补偿吗?
人
发表于 2016-05-18 13:48
向TA提问1.跨行政区域搬迁,属于合同重大变更事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不能以主动离职的方式进行。
2.部门调动是在深圳范围内还是调动到东莞那面,如果是深圳范围内,那就不好说,如果是东莞那面,理由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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