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在一个公司工作三年,公司无理由解除我的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愿意给我三个月加额外一个月的补偿,但我在公司工作的时候,周末都轮流值班,我手里有公司的排班表,共计65天,我现在讨要我这65天的加班费,这65天的周末加班,公司应该给我双倍的补偿对吗?65天如果按双倍算的话应该是四个多月的,可是公司现在只想给我一个月的加班费,如果走法律程序我都需要什么证据,是否能要到双倍补偿?

辽宁-大连 发表于:2016-06-02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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