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一员工受伤,大脚趾头断了,现在接上了。住院期间我厂付了医药费,生活费,并买了礼品看望。现在还未出院,她打电话说要四万元。我们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社会保险,可是小厂根本没有多大利润,我们付不起这么多钱。员工是城市户口,这也影响赔偿多少吗?如果对方要求工伤鉴定,鉴定后大多都是赔多少?
人
发表于 2016-06-06 11:16
向TA提问你好,工伤案件首先需要确认劳动关系,认定工伤,如果确属工伤,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费用!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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