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求助:A员工在B公司上班,合同写的工作地是甲地,一入职的实际上班地点却是乙地,后期公司要搬回乙地,要求员工全部回去,是否合法?若员工不去,是否可以要求支付N+1的经济补偿金?

福建-福州 发表于:2016-06-10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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