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了一套房,当初签合同的时候约定好剩余的尾款5000元由中介代收的(但是合同上面没有记裁),我很早已把尾款交给中介了,已过了3个月了。他不去找中介要钱,反而找我要钱,还要按日支付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说我不给钱就走法律程序,你们说这不是敲诈吗?所有房产中介都可以给我作证,当初是约定中介代收余款的,我还有中介的收据。
人
发表于 2016-06-26 08:57
向TA提问是不是敲诈不是你说了算,也不是律师所了算的。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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