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一下,因为一熟人请求,妈妈借了他三万,现金(后来发觉是借款协议,到期时间是2016年一月份),还有1万是通过ATM现金打款,没写借条。还有一张一万额度的信用卡。 现那人与女友职务侵占,虚开发票60多万,被拘留。 一万额度信用卡,有借款协议的三万,无借条的一万有往来短信信息,那人每月在还最低额度,还完后刷卡刷出。被拘留后,空卡还我。 所欠4万人民币,也是往来短信信息上有写“欠的4万什么什么还之类的”。 请问这些有用么? 我想咨询,现在我们该怎么做??去保证自己的权益(五万)
人
发表于 2016-08-01 12:28
向TA提问起诉到法院维权,需要进一步律师代理服务的,可以联系我详谈,电话15715838383,微信hunyanjiyu.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