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想咨询个事情。我爸去年12月17日住院,治肝病,28日出院。出院记录:危重,继续治疗。肝癌。冠心病稳定。住院押金3000,医保报销后,自费400。我叔从19日至25日,分5次,从我爸2张银行卡里取走13000,他答辩状上说这些钱用在我爸住院支出,养老院,丧葬费。我调查出院原因,肿瘤科的主任说是因为医保限制,所以叫我爸出院。我爸当时做轮椅。我叔接走的。28日出院,我爸被送到养老院。那个养老院离我爸住院的医院和我叔家有1个多小时的路程。我叔却舍近求远的去该养老院。。。当天进养老院当天死亡,当天进殡仪馆。死亡证上写的是29日。但是海葬证上写的是28日。。。也就是说28日这天,我爸出院,进养老院,死亡,遗体进殡仪馆。。。29日,我叔从银行拿走我爸4万多存款。我爸出租屋的财物也全部拿走。30日,火化。。。从17日我爸住院至30日我爸火化,我叔都没有通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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