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4月26日通过房屋中介租了一个房子,租金是1200元,一年到期以后2014年4月26日又在这个中介公司的房源里换了一套房子,租金是1300元,当时换了房子之后因为2013年房子的押金是1200元,转过来之后2014的房子就又给开了一张100元的押金条,加在一起是1300元,到2015年4月26日房子到期不再租赁了,那时候押金条找不到了,房屋中介说必须有押金条才能给退押金,就一直没有给退。一直到2016年8月12日,那两张押金条又找到了,到泰仑房产去退押金,房产公司以之前的业务员已经离职没法核实和间隔时间太长两个理由不给退押金,我该怎样维权?押金条上都有房产公司的公章,合同也都是齐全的,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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