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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晋安区金鸡新苑五期的拆迁户,目前进入第二签约期,由于晋安拆迁办给出的所谓“区位补偿价”低得离谱,我不愿签约。但据我了解,晋安拆迁办并未对本次拆迁的金鸡新苑五期进行过评估(本人两次向拆迁办驻本村的办事处索要区位价评估报告均未果),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能否委托你帮我维权,谢谢

福建-福州 发表于:2016-10-10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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